法律分析:证据保全,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,依据利害关系人、当事人的请求,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,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。
1、申请书。申请书应当载明: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;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、范围、所在地点;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;申请理由,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,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。
2、申请人提出申请:申请人需要向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审查申请材料:公证处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确定是否符合证据保全的条件。
3、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中提出书面申请。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,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同时进行证据保全。 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,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1、申请人提出申请:申请人需要向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审查申请材料:公证处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确定是否符合证据保全的条件。
2、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中提出书面申请。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,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同时进行证据保全。 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,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3、证据保全的流程如下:保全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申请,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,当事人申请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;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;保全证据的材料,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,以备将来使用。